马克思看到唯物主义的不足,想与唯心主义联姻,但又不想给唯心主义平等地位,非要打唯物主义的名义,叫辩证唯物主义。要联姻,就要平等,夫妻之间是平等的辩证统一关系,不能都听你的,也不能都听我的。所以要辩证就不能唯物,也不能唯心。辩证唯物主义是大男子主义,没有平等,也就不可能真的辩证。
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就是满足人的衣食住穿的需要的社会活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人的基本物质需要是价值的最终标准,这个价值标准决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元伦理学的主要内容就是论述价值的最终标准是什么,所以马克思的这些理论属于元伦理学。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属于元伦理学,元伦理学属于哲学,另一部分属于形而下的世界观或历史观。哲学都是形而上的理论,形而下的理论不属于哲学。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当中反对黑格尔等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的思想,提出唯物主义观点。但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马克思所主张的其实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而是另一种唯心主义。
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应该是经济基础。但经济基础的基础又是什么呢?经济基础的作用是生产物质财富,满足人的需要。而人的需要是主观世界的内容。主观世界当中包括心、性、情、意和思想产品,其中性是指人的本性、利益和需要。经济基础生产物质财富的目的是满足人的需要,也就是满足人的主观世界的要求。主观世界的内容是经济基础的基础。如果说经济基础是物质,那么人的需要就是意识,所以意识是物质的基础。所以马克思的观点需要唯心主义作为基础。马克思是在用自己的唯心主义反对别人的唯心主义。
过去的大部分哲学家都有一个通病,就是不会区分主观事物与客观事物,经常把很多主观事物当成客观事物。维特根斯坦也一样。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他认为他把哲学问题解决了(维特根斯坦,2019:4),但因为有这个致命错误,所以他根本没有解决。
例如,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对象不是客观的对象。但维特根斯坦把对象当成客观事物了,他说:“对象包含了所有事态的可能性。”(维特根斯坦,2019:8)所以他的论述自相矛盾。一会儿说:“视野中的一个斑点尽管不一定是红色的,但是它必须具有某种颜色。”(维特根斯坦,2019:7)“空间、时间和颜色(有色性)是对象的诸形式。”(维特根斯坦,2019:9)一会儿又说:“对象是没有颜色的。”(维特根斯坦,2019:9)另外,他所说的实体、事实和事态应该是指客观事物,他所说的可能空间、逻辑的初始概念等应该是指主观事物。但维特根斯坦没有明确区分。
维特根斯坦的另一个错误是把很多客观事物的特点强加给主观事物。例如,他说:“我们不能思维任何不合逻辑的事项,因为,否则我们就必须不合逻辑地思维。”(维特根斯坦,2019:14)同时他又说:“一幅图像与实际或者是一致的,或者是不一致的;它或者是正确的,或者是不正确的。”(维特根斯坦,2019:13)维特根斯坦认为图像是思想,既然图像可以不正确,也就是说思想可以不正确,不正确包括不合逻辑,也就是说我们可能思维不合逻辑的事项或者不合逻辑地思维。一加一等于三、会飞的大象都是人的思维结果。我们可以说客观事物一定符合逻辑,于是维特根斯坦就认为主观事物一定也必须符合逻辑。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他为什么说出下面这段自相矛盾的话:“尽管我们能够以空间的形式表现一个违反物理学规律的基本事态,但却不能以这样的形式表现任何一个违反几何学规律的基本事态。”违反几何学规律的事态可以有很多,例如彭罗斯阶梯。维特根斯坦的想象力有限,想不出违反几何学规律的事态,于是就认为这不可能。
更重要的是维特根斯坦不懂得主观事物的价值,他认为主观事物除了用来表示客观事物之外没有其他价值。他说:“难道人们不能用假命题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吗,正如迄今为止人们用真命题所做的那样?不能”(维特根斯坦,2019:34)“没有任何东西对应于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命题,因为它并非表示了这样一个物(真值)。”(维特根斯坦,2019:35-36)“即使在同语反复式和矛盾式的情况下,诸符号也还是彼此结合在一起的,也即它们彼此处于一些关系中,但是这些关系是没有意义的,对于记号而言是非本质性的。”(维特根斯坦,2019:52)“被认为是为推理提供根据的那些‘推理规则’——比如在弗雷格和罗素那里——是空洞的,是多余的。”(维特根斯坦,2019:58)“一个事件或者发生或者不发生,中间情况是没有的。”(维特根斯坦,2019:60)
维特根斯坦虽然备受推崇,但实际上他所讲的大部分内容都十分肤浅。例如维特根斯坦说:“一般的命题形式就是命题的本质。给出了命题的本质就意味着给出了所有描述的本质,因此也就意味着给出了世界的本质。”(维特根斯坦,2019:69)好像命题和世界不具有主观与客观的本质差别,他不认为所有命题都需要被怀疑,而客观世界不需要怀疑。他也没有提出鉴别真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