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裔德国哲学家埃德蒙特·胡塞尔(Edmund Husserl, 1859-1938)创立的现象学(phenomenology)在西方和中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著名现象学家当中影响最大的有海德格尔(1889-1976)和舍勒(1874-1928)等,现象学引发出了以伽达默尔(1900-2002)为代表的哲学解释学,海尔曼·施密茨的“新现象学”,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40-50年代,在法国现象学达到高潮,梅洛·庞蒂(1908-1961)和让·保罗·萨特(1905-1980)把现象学推到法国的最高点。结构主义与现象学有深入的关系。现象学还引发出了福柯、利奥塔和德里达的思想。(张祥龙.朝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M].团结出版社,2003:1.)
另一发面,现象学也饱受批判,连海德格尔和德里达这样的现象学忠实信徒也提出很多尖锐批评。现在现象学在中国备受推崇,这主要是因为它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很接近,因此容易被中国学者接受。很多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有一种逆反心理,崇拜西方哲学,但往往又不能接受唯心主义,而现象学有些接近唯物主义,所以国人推崇胡塞尔。
张祥龙认为,在做实证意义上的具体分析方面,就其严格性和所谓“切近地面”——诉诸具体的事例——这一点,现象学比不上分析哲学,尤其是在严格性上。读一读罗素、维特根斯坦、逻辑实证主义的卡尔纳普后期的日常语言学派的著作,那种hair-splitting(细密琐碎)的分析功夫之精细、具体,就可知道,在这方面现象学没有什么特别的长处可讲。但现象学对于传统二元方式的突破,使它能在新的深度上让个别与普遍在直观中相互穿透。(张祥龙.朝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M].团结出版社,2003:1,22-23)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延续两千多年,始终得不到一个让人满意的结果。张祥龙所说的“对于二元方式的突破”应该是指胡塞尔想另辟蹊径解决唯心与唯物的这个老大难问题。但是现象学的基本理论是完全错误、似是而非的,根本不是什么突破。胡塞尔自己也感觉到了这种似是而非,他说:我已经受尽了模糊性、左右摇摆的怀疑的折磨。(张祥龙.朝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M].团结出版社,2003:31.)胡塞尔自称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他试图解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但他除了把概念搞乱之外,没有任何超越。既没有新的深度,也无法让个别与普遍在直观中相互穿透。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根本不可能解决,也不需要解决,实用真理已经够了。现象学其实就是现代版的客观唯心主义认识论,是近现代哲学的一次大倒退。胡塞尔著述很多,其中有些内容产生了一些正面影响,但这并不能说明现象学的核心理论是正确的。
理论的发展总有曲折,走弯路不一定是坏事,吃一堑,长一智,“看过不如干过,干过不如错过”。哲学一向是在斗争中发展的,不破不立。现象学把哲学的荒谬之处推入极限,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辨识正确与错误的边界。鉴于现象学的巨大影响,下面有必要对它的本质作些深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