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蒂洛认为利己主义者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人的利益。例如下棋时,不知道应该给对方支好招,还是支坏招。支好招自己可能输,支坏招被人骂,只能不说话。([美]雅克·蒂洛,基思·克拉斯曼.伦理学与生活[M].程立显等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36.)蒂洛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尊重利己行为而不提倡。每个人的利益都应该受到尊重,在没有利益冲突时,都是正义的标准。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并尽可能保护他人的利益,社会道德提倡利人,不提倡利己。正义是普遍的、基本的原则,任何行为都不能违背正义的原则。善是一个非普遍的、较高的要求,是社会道德提倡的,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做到。
在下棋时,每个人都希望赢,这时双方利益是矛盾的,都会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利益,损害对方的利益。这种利己的行为是正常的,社会道德不反对这种利己的做法。但同时提倡利人,例如有人好心给对方支招,这是一种善,应该提倡,得到指点的人应该感谢。这种支招损害了支招人自己的利益,可能输,但他既然愿意作好人,就应该承受这种损失,而且他还有收获,得到了感谢,也在他人心中树立了善良的形象。在战争中,有些人会称赞敌人的勇敢和智慧,会优待俘虏,厚葬阵亡者,或尽可能和解。当然他们一般不会在交战状态下因为这种尊重而不向对方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