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元伦理学
来源:《太极进化主义》第6篇 | 作者:段勇 | 发布时间: 2021-10-13 | 38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古代哲学经常研究心性,其中有很多可贵的观点。理分为两部分:性和道。道指客观规律。性即人性或本性,是对人的行为特征的高度概括,主要是指人追求自身利益和需要的特性。程颐讲:“性即理也”,可理解为:人的需要是客观的,具有规律性。又讲:“所谓理,性是也”,这当然不是说理只包括性,而应该理解为人的利益和需要是最重要的客观规律,人必须认识和服从这种规律,这些思想属于个人主义。仁德(个人修养)的理论属于人本主义,孟子的浩然正气说与进化主义有关。

  性虽然可以划入主体范围,但具有客观性。所以,人首先要“识心见性”,即人首先要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看似容易,其实很难。“识心见性”不仅是为了认识自己,而且是寻找世界的本原。

  心可看作是人的意识。心与理不同,理是客观规律,人很难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性与心也不同。慧能认为,心是性之所寓,这样说不准确。人的需要大多外在于心,具有异己性。肚子饿、腿脚累都是大脑以外的事情,是人的客观的需要。意识只能反映这些需要及其变化,很难改变需要。欲望是需要在意识中的反映,说性是心之所寓倒是可以的。

关于性的内容,中国古人热衷于研究性善与性恶的问题。人本主义的理论当中有很多属于规范理论,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性善与性恶的问题属于实证的问题,想要说明人性本身是善还是恶,而不是想说人性应该善、如何善的问题。把性理解为人的利益和需要以后,就可以理解性的善恶了。利益是人的行为动力,因此可以说人是先天自私的,舍己为人、礼义教化是伪(荀子称人为为伪)。同时,恻隐之心也是天生的,助人的快乐也是人的需要,所以同情和帮助他人先天地符合人的本性,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人性就是善与恶的统一体

不同的人善恶的比例不同,可以分为三品或多品。董仲舒把人性区分为所谓“圣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后天修养叫情,或后天性,性相近,习相远。

任何一个民族都重视伦理道德的建设。在中国古代文化当中,伦理又叫伦常、礼制、教化等。道德的核心是仁,伦理的核心是义,义的核心是忠孝。理学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中国古代大一统的超稳定政治结构是世界进化史的杰作,同时它使伦理的异化程度远胜西方国家,儒学演变成巨大的吃人机器。这种异化对中国古代社会的进化既有推动作用,又有阻碍作用。

中国文化调和个人主义、人本主义与进化主义这三个价值标准的能力有限,于是中国的古代文明就走进了死胡同。西方民主制度在调和三个价值标准方面实现了突破,这是西方近代文明战胜东方文明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