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目的定理
来源:《太极进化主义》第2篇 | 作者:段勇 | 发布时间: 2021-10-06 | 527 次浏览 | 分享到:

    生存是宇宙强加给生物的功能,而不是生物追求某种利益的手段。世界的进化就像一条河,哪里低就往哪里流,它并不知道哪个方向有大海。世界就像一台机床,它按照一定的规律运动,不知道自己应该生产什么零件,你安装得不好,它就把坏零件给你造出来。人类产生之前任何运动都是盲目的,生物的产生和进化也是盲目的必然性造成的。因此生物的生存没有任何目的,如果说有目的的话,生物生存的目的就是生存。

前面说了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不是有目的的,但是人们已经习惯于寻找目的的思维方式,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生物的目的定理。

生物的目的定理:生物具有各种功能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遗传性状的生存。

这里所说的遗传性状包括由亲代得到的性状和自身变异的性状。证明这个定理其实很容易,不要问生物为什么寻求生存,因为不寻求生存的生物你看不到。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生物曾产生过千奇百怪的功能,其中有些功能对生物的生存有害,具有这种功能的生物的前途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没有这些倒霉功能的生物都很难生存,有这些倒霉功能的生物就更没有生存的希望了。所以,我们发现所有的生物都为了生存而具有种种神奇的功能。在生物世界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很多生物的生存都是以其他生物的死亡为前提的。生物世界里充满了血腥和杀戮,而怜悯、仁慈、宽容、同情几乎是不存在的,生物为了维护自己的后代和自己的生存可以做任何事情。可以说进化的目的是生存,生存的目的却不是进化。生存的目的就是生存。

我们把生存当成生物的目的之后,也应该把生存当成生物有序的标准。

生物的目的定理的推论:判断生物结构有序度增加的标准是结构的改变是否有利于生物的生存。

1962年,英国动物学家维因·爱德华兹认为自然选择也可以对集体进行选择,“集体选择”学说可以很容易地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它们是为了集体的利益而牺牲了个体利益。但美国生物学家威廉斯1966年出版的《适应性与自然选择》一书给了“集体选择”学说致命的一击。他认为个体如果只是为了集体而牺牲自己和后代的利益,就会被集体中的自私自利者坐享其成,这种纯粹利他的个体的后代要么也变成自私自利者,要么就被淘汰,因此利他行为为自然选择所不容。这个“基因选择”学说后来被英国动物学家道金斯形象地称为自私的基因,成功地进行了普及而广为人知

后来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提出了“亲属选择”的概念:一个个体能够通过帮助亲属的繁殖而影响自然选择的结果。蚂蚁的受精卵发育成雌蚁(包括新蚁后和工蚁),未受精的卵则发育成雄蚁。因此雌蚁的基因组一半来自蚁后,一半来自蚁王,而雄蚁只有来自蚁后的那一半,基因组是雌蚁的一半。在遗传学上,雄蚁属单倍体,雌蚁属双倍体。蚁王当然也是单倍体,它的精子不必像卵子那样要经过减数分裂丢掉一半基因,而是把全部的基因都传给了雌蚁。因此,对于雌蚁来说,它们的基因来自蚁后的那一半最可能有二分之一相同,但是来自蚁王的那一半则是完全相同的,姐妹们彼此之间的遗传关系不是像人那样只有二分之一,而是四分之三。如果它们生儿育女,与儿女的遗传关系不过二分之一,还不如姐妹们亲。这样,对于工蚁来说,与其生儿育女,不如一心一意照顾蚁后让它生产更多的姐妹,那样更有利于保存自己的基因。(方舟子.寻找生命的逻辑——生物学观念的发展[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55.)所以,生物的目的定理里面所说的维护自己的遗传性状的生存不一定是维护自己的后代的生存。

有了“亲属选择”的概念,我们就可以理解生物的利他行为并不是真正的利他,而是利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基因的生存,这种“假仁义”所体现出的目的性也是自然选择后幸存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