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助于一个句子的意义,而在单独使用时却完全不具有意义。”罗素的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摹状词在单独使用时也是有意义的,它在客观世界里可能没有所指,但在主观世界里有所指。专名的意义也首先因为它指向主观世界里的一个事物,然后经过证明之后才指向客观世界的事物。不能说一个专名如果没有所指,它在一个命题中就没有意义。由于罗素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竟然荒唐地认为,由于摹状词实际上并没有指称外在对象,因而它不是命题的真正要素,而仅仅是为了语言上的方便而引入命题的,这可以通过用其他方法取消摹状词而不改变命题的意义得到证明。(郑杭生,1988:91)
罗素对于摹状词得到以上结论之后,接着开始对表示类别的词进行分析。因为罗素认为所有的表示类别的词都是摹状词,所以他认为,类并不是命题所断定的组成部分,而只是一种“逻辑的虚构”(logical fictions),是为了使用上的方便而设置的。如果把类看作命题所断定的组成部分,把类自身看作这个类所包含的一个分子,就会出现理发师悖论。罗素试图用逻辑构造取代一切抽象实体概念,从而消除由摹状词描述的非真实对象和理发师悖论。罗素的这种努力肯定是行不通的。理发师悖论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理发师悖论产生的真正原因是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互相包含的辩证统一关系。罗素为了取消悖论,导致了更多的问题。
罗素与多数哲学家一样,总是把虚假的东西当成没有价值的,总是认为各种认识难题都是这些虚假东西的罪过,总想通过排除虚假的东西来解决认识难题。这种成见必然导致它的理论失败。但罗素对摹状词和类等虚假的东西的论述比较详细,这是他的理论当中可贵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