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没有指出问题的本质,没有对本体论作系统的阐述,这代表了后现代主义的局限性。
我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我们周围的东西都是物质,都是客观的存在,但我们经常发现自己会受骗。明明手里拿的是真币,不知什么时候被小贩调了包;明明看见魔术师扣下一张红桃A,翻开却变成了黑桃A; 明明可以确认某嫌疑犯杀了人,十年以后真凶却现身了。
为什么我们会受骗呢?就是因为我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我们周围的东西都是物质,都是客观的存在。“我手中的纸币是真币”,这是我的主观意识,不一定是客观实在,我的认识是否正确需要检验。如果我们能认识到这一点,而不是习惯性地把手中的纸币当真币,那就不容易受骗。
马克思告诉我们要怀疑一切,所以我们必须对常识进行改造,把所有的物质都改变成意识,把所有客观存在都改成主观存在。当然,这样改了以后很麻烦,我们需要处处谨小慎微。年轻人会不以为然,见多识广的人会说:本该如此。人生如战场,骄兵必败,不能太自信,做人做事就要兢兢业业,如履薄冰。
人类现在的认识水平已经很高了,很多常识都已经被反复改造过了,我们可以认为多数常识是可信的,在日常生活中不必怀疑一切。怀疑一切是有代价的,我们不可能反复检验每一件事。但相信常识也是有代价的,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受骗。很多科学发现都是对常识的突破,很多企业的成功都是对习惯性思维的突破。所以怀疑一切,把一切存在当成主观的存在,而不是客观的存在,这种做法永远是正确的,但往往是不经济的。经济的作法是,比较怀疑常识的代价和相信常识的代价的大小,两害相比取其轻。
我看到面前有张桌子,我就说:“我面前有张桌子”。但正确的说法是:“我看到面前有张桌子,我经过检验(摸、推、敲),认定这个认识的可信度很大。”在你提到每一个物体的存在或叙述每一个事件之前,都至少要加上三个字:“我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省略这三个字,只说面前有张桌子。但如果你到家具商店买东西,就不能太省略,你看到的高档桌子不一定真是高档的。我们平常说话总要谈到周围的事物,我们所说的都是简略的说法。
我们所想所说的所有的存在都是意识。意识是一种物质,是高级神经系统的功能。意识包括认识、情感和决策等。其中,认识具有异己性,即不以主体的意识为转移。其他意识不具有异己性,主体可以随意改变这些意识。
定义:认识是具有异己性的意识。
物质有两种,一种是在我们意识之外的真实的物质,另一种是我们所想所说的物质。判断这两种物质是否相同往往要等到永远的明天。我们所想所说的物质是一种认识,是稳定的若干意识的具体的组合体(逻辑结构)。下文所提到的物质都是指我们所想所说的物质,真实的物质可称为物自体或自在之物。物质与意识是互相包含的辩证关系。
定义:物自体(自在之物)是意识之外的真实的存在。
过去主观唯心主义之所以遭到唯物主义的激烈批判,主要是因为没有分清我们所想所说的物质与物自体。物自体是经验的来源,但当我们谈到物质的各种属性(例如,食物是否有毒,人生什么病,是好人坏人等)时,我们所想所说的物质不一定是物自体。所有的物质都是意识的组合体,但它是一种特殊的意识。这种意识首先要稳定,稳定性是一种异己性。其次,物质都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意识与物质的区别在于,意识是抽象的或单纯的,不是具体的组合体。
存在包括物质和意识,物质是意识,意识也是意识,因此所有的存在都是意识。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说:对于物质和意识“这两个根本概念,除了指出它们之中哪一个是第一性的,实际上不可能下别的定义。”(列宁选集第二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人民出版社,1960:146.)列宁说的不对,存在可以有定义,因为存在有一个上位概念,即意识。同时存在又是意识的上位概念,它们之间是相互包含的辩证关系。
定义:存在是具有某种属性的认识对象。
存在一定具有某种属性,不存在也是认识的对象,但不具有任何属性。所有的存在和不存在都是认识的对象。
认识的对象也是意识,主体将意识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主体和客体,认识的客体就是认识的对象。认识的主体也是意识,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互相包含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