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是这样的,首先以偏概全得到一种共性,然后根据这种共性编造出一个实体。客观唯心主义的这种思维方式有利有弊。以偏概全寻找共性,这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主要方式,当然是必要的,没有错。然后根据某些共性编造出一个实体,或者叫模型,这也是人类认识世界所需要的,有益的。但是不能当真认为这种实体或模型是真实的客观的实体,不要忘记这些实体都是人编造出来的。所以这些实体可真可假,可用可废,可根据人的需要随时修改。
如果当成真实客观的实体,就不敢修改,不敢否定。例如,基督教说上帝不可否定,不可怀疑。一旦发现这些实体与客观事实不符,就会困惑迷茫,无所适从。甚至导致人们怀疑整个世界,整个人生,整个社会,怀疑所有的信仰,所有的认识,所有的真理,所有的制度,所有的观念。文艺复兴的时候,为了批判宗教,把很多好的东西也一起批判了。
客观唯心主义是与宗教相通的,基督教的很多教义都来自柏拉图的理念论,老子的学说变成了道教。道和理念都是先验的不可怀疑的东西,都是独断论,本身就具有宗教教条的特征。
如果上帝存在,不管我们信他还是不信他,他都会保佑我们,那我们不信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中国多数人不信神也活的很好,西方多数人偏要相信上帝。实际上他们没有把命运交给上帝,他们的文明是自己奋斗出来的,但他们非说这些都是上帝赐予的。这就叫自找麻烦,画蛇添足,上帝就是蛇的四只脚。如果不管我们信不信他,他都没有能力保佑我们,那我们为什么还要相信他呢?
老子说的有是具体的客观世界。客观世界的来源是道,道是无,也就是抽象的东西。所以道无非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理念或黑格尔所说的理性,是一种抽象的客观存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有两种理性,主动的理性和被动的理性。所谓主动的理性就是客观世界当中的道理,所谓被动的理性就是人的头脑中的理性。
客观的道理如果存在,但我们不知道它们的内容,那我们相信客观道理存在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们知道了它们的内容,可以使用它们为人类牟利,但我们错把它们当成主观的东西,那这种错误又有什么危害呢?
奥卡姆剃刀是简单化,与此相反的就是自找麻烦。客观唯心主义的主要缺点是自找麻烦,客观世界的道理可以去掉,它们偏要研究。我们需要道理,但这些道理应该是主观世界里构建的,是虚假的东西。我们不应该奢望得到客观世界里那些客观真实的道理。
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认为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后来又认为可以谈论,都是语言游戏。这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自相矛盾,维特根斯坦把自己打倒了。其实这两部分可以统一,统一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把不能谈论的东西限定为客观的事物道理,把可以谈论的东西限定为主观的事物道理就可以了。
生活是一场游戏,同时生活又不是游戏。游戏是为了娱乐,而生活中有无数苦难,有很多十分残酷的故事。
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客观世界的道理是世界的本原。那就请客观唯心主义者回答几个问题。第一,客观世界的道理是不是所有事物的规律和共性?如果道是所有事物的规律,那么必然包括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生物规律、社会规律等。如果理是所有事物的共性,那么必然包括物理属性、化学属性、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共性。第二,客观世界的道理是不是绝对、永恒、不变的东西。按照老子的说法,道生万物,先有道,然后有万物,在万物产生之前道就已经存在了。按照柏拉图的说法,理念应该是绝对、永恒、不变的。那么生物规律(例如遗传规律)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如果说在生物遗传现象产生之后才有遗传规律,那些客观唯心主义者肯定不同意。那么是同时产生吗?他们也不会同意。因为生物规律也是一种道,不管是在生物遗传现象产生之后还是同时都不符合道生万物的理论,只能是在之前,遗传规律早于遗传现象产生。那么早多少呢?早一点吗?一点是多少?如果只早一点的话,那这些规律产生的时间是谁决定的?这些规律的内容是由谁决定的?如果这些规律在宇宙创建之初是没有的,而是后来逐渐产生出来的,那么它们就有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不是绝对、永恒、不变的。而且我们就需要找到创建这些规律的决定力量。如果我们找不到这个决定力量的话,说明我们还是没有找到本原,道不是本原,道后面那个决定力量才是本原。客观唯物主义者把道当成本原的信念被他们自己推翻了。
老子说有生于无,道先天地生,也就是说在宇宙产生之前道就有了。那么在各种金属产生之前各种金属的属性,金属与酸反应的规律就已经有了;在三角形产生之前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度的规律就有了,欧氏几何13卷,465个命题都写好了;在生物产生之前,生物的自然选择、基因变异的各种规律也都已经有了;在汽车产生之前,发动机的各种形式,各种运行、损耗、维修的方式方法也都有了;人类社会产生之前,人类的社会组织的运动规律,各种经济规律、艺术规律、军事规律都已经存在了。那这些东西都在哪放着呢?大概都在上帝的保险箱里,等需要的时候,用什么就可以拿什么了。
如果没有上帝,那么道理存放在哪里呢?如果遗传规律与生物一体,生物在38亿年前出现,在生物出现之前,遗传规律就不可能存在。那么规律就不是先天地之生而存在的东西,道不是绝对、永恒、不变的本质,不是先有本质,后有具体事物。同样我们还可以问,在地球产生之前,地壳运动的规律在哪?人类社会产生之前,人类社会运动的规律在哪?企业产生之前,企业管理的规律在哪?国家产生之前,国家的运动规律在哪?等等。另外,对理念的分有说和回忆说的质疑也可以用在道上面。
其实所有这些有关道理的内容都是属于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的内容,我们不应该谈论客观世界的事、物和道、理,但是我们可以谈论主观世界的科学理论和哲学理论。遗传规律作为一个我们头脑中的认识,它是在我们观察分析各种经验和现象之后产生的,而不是在生物产生之前就产生了。
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人的生存是被动的、命定的,例如人之出生是男是女都不能由自己决定。可是人可以利用自己命定的这种存在,去创造自己的本质。所以人有自由,人之所贵,并非由于他有一个命定的存在,并非由于他的家世,而是在于人有选择改造自己本质的自由。他如何选择做自己想要做的人,选择自己想要做的事,这就是人的本质。
萨特的这种理论是正确的,但是萨特认为人以外的各种事物的本质先于存在,这就不对了。与人一样各种事物的存在也都先于本质。每种事物的存在就是它的各种具体属性,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人们首先认识这些具体属性,然后才能根据这些属性认识它的本质。本质的内容是由对这些具体属性的认识决定的,但本质的价值可能大于存在。这里说的本质是主观世界的本质。至于客观世界的本质是否先于存在的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毫无价值。
老子认为道是万物的本质,道生万物,也就是说本质先于存在。柏拉图说具体事物是对理念的模仿,也是本质先于存在。这些理论都是旧本质主义。
黑格尔认为不能割裂本质和现象,本质并不是独立自在的,本质必然要表现出来,现象就是本质的表现。但是现象有真相和假象,假象是本质的表现吗?黑格尔认为不能割裂本质和现象是对的,但他没有说清楚如何避免割裂。避免割裂的根本办法就是寻找更多的现象和相关的其他本质内容,综合分析,寻找逻辑统一性。有时需要相信现象,不相信本质。当本质与现象发生矛盾的时候,保留现象,修改对本质的认识。这叫实事求是。有时需要相信本质,排除假象。黑格尔说:我们决不可忘记,“本质和内心只有表现成为现象,才可以证实其为真正的本质和内心。”(黑格尔,1980,245)但黑格尔多数时候都是相信本质,不相信现象,这必然产生割裂。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证明道理不可能在具体事物产生之前就存在。所以客观世界的道理只能与事物同时产生。但是同时产生就意味着道理会与具体事物同时消失。例如,当一个文明消亡的时候,与这个文明对应的社会规律也应该一起消亡,否则当下一个文明兴起的时候,社会规律就在这个文明产生之前存在了,而前面已经证明了规律不可能在具体事物之前产生。
道理作为一种认识可以在我们的头脑中一直存在,不管产生这个认识的现象是否消失。还可以作为人造产品以文字和音像的形式长久存在。但是如果说道理是非人造的客观存在,它就不可能一直存在,必然与具体事物同时消失。如果道总是与具体事物一起消失,那么道就很难对我们的实践起指导作用了。科学理论和哲学理论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们具有预见性,如果客观世界的道理不能提供预见性,那么它就没有价值了。只有我们头脑中的道理不会与具体事物一切消失,所以只有我们头脑中的道理才对我们的实践有指导意义。
例如,我们想发明一种新型宇宙飞船,以便突破第三宇宙速度。飞船还没有造出来的时候在客观世界里不存在,因此与它有关的客观规律客观道理都不存在。所以我们就无法根据这些客观道理推导出任何有用的知识,这些客观道理对于实践毫无价值。我们的所有发明创造都是想创造原来不存在的东西,客观道理对于所有的发明创造都没有指导作用。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动力是不断创新,客观道理对于人类文明进步有什么价值呢?
定理:客观世界的道理不能指导创新。
与客观道理相反,主观世界的道理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与具体事物不在一起。所以在具体事物产生之前,主观世界的道理就可以产生,于是它们就能用于指导创新和发明创造。所以主观世界的道理非常有价值。
《太极进化主义》第8篇第4章4.1.1节提出一个定理:客观世界只有具体的事物,没有抽象的事物。如果这个定理很难被人接受,可以退一步。即使我们承认客观世界存在抽象的道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客观世界的道理不是绝对、永恒、不变的东西,不能用于预测和指导实践,因此没有价值。
客观世界的道理没有价值,只有主观世界的道理有价值。客观的事物道理和关系都不需要谈论,我们只需要谈论主观世界里人为创造的事物道理和关系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客观世界的道理存在的话,请问它们是否会出错?道在制造宇宙和地球的时候,半道发现错了,然后收回重来,会有这种事吗?绝对不会吧?但我们手中掌握的科学技术都是会出错的,都可能在将来被推翻。所以科学技术是真理,不是客观规律。科学和哲学只能发现真理,不可能发现客观规律,或者说我们永远无法断定我们发现的真理是不是客观规律。所以没有人能遵守客观规律,所有的成功都不是因为有意识地遵守了客观规律。真理是人通过对具体事物的有限归纳得到的认识,是人的头脑中的意识,不是存在于客观世界中的道理。
中医认为人体有经络,事实上人体是否有经络我们不知道。人体内部有某种结构,可能与中医所描述的经络相同,也可能不同。这种人体的内部结构是一种先验的结构,也就是道理,中医所描述的经络是一种人造模型。按照巴尔特的说法,人体本身并不存在先验的结构,这种说法当然很难让人接受。我们可以认为那种先验的结构存在,但它不是认识的来源,也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首先,它不是认识的来源。因为这种先验的结构我们看不到,我们在解剖人体的时候可以看到各种脏器、血管和神经,但看不到经络。中医是通过观察各种现象了解经络的,例如心脏的疼痛与下肢浮肿相关的现象,在手臂针灸能治疗胃病或心脏病等现象。然后在这些现象的基础上想象出人体的经络图。所以,这些现象是知识的来源,人体的先验的内在结构不是知识的来源。这些现象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人体的内在结构,但这种产生的过程我们看不到,我们只能看到现象。通过观察现象产生各种经验,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归纳、猜测和创造产生理论。
定理:客观世界的道理不是认识的直接来源。
如果客观的道理存在,那么具体的事物是在客观道理的支配下产生的,然后人观察具体的事物产生经验。严格地说,具体的事物也不是人的认识的直接来源,人的认识的直接来源是经验。而客观的道理比具体的事物更间接一层。
其次,人体的先验的结构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如果我们能看到那个先验的人体内在结构,那么中医画的人体经络图到底对不对,只要用这二者一对比就知道了。但我们看不到那个人体内在结构,不可能做这种对比,所以说人体内在结构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我们只能在实践中用各种现象和经验去检验真理。例如,按照经络图的理论选择针灸的穴位来治病,如果治好了,就说明经络的理论是正确的,如果治不好,就说明经络的理论有问题。
定理:客观世界的道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我们的各种科学理论都是世界结构模型,这些模型的依据都是对现象进行观察产生的具体经验,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想象和猜测,然后创造出了这些模型。我们无法观察世界的内在结构,也不能用这些内在结构来检验我们的科学是否正确,只能用实践经验来检验模型。
马克思主义者总是要求别人尊重客观规律,如果有人犯了错误,大家就指责他没有尊重客观规律。但是谁的手里有客观规律呢?那些指责别人不尊重客观规律的人的手里有客观规律吗?这种指责都是马后炮。很多曾经被公认的客观规律都被推翻了,这些所谓的客观规律都只是一些成见。所以我们无法尊重客观规律。客观规律在客观世界当中,无法进入我们的头脑,不可能成为我们决策的依据。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是总结经验教训。经验教训和客观规律一样是一些抽象的道理,但经验教训在人的头脑中,是人对过去的经历和见闻进行抽象、对比、分析等思想游戏之后得到的主观世界的道理。总结经验教训是我们避免失败的最好方法。这些经验教训可能与客观规律相同,也可能不同,有可能避免新的失败,也可能无法避免新的失败。但我们无法得到客观规律,谁也无法保证以后不失败。
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在社会学、法律学等很多学科中都有明显的体现。《太极进化主义》第8篇第4章第4节当中曾经详细批判了波普尔的第三世界理论当中的客观唯心主义表现。波普尔的第三世界理论属于广义进化的历史观。历史观就是动态的世界观,是形而下的世界观,属于社会学,哲学本体论是形而上的世界观。在图书馆分类中,方法论和广义进化论属于自然科学总论。下面分析客观唯心主义在社会学中的其他一些有代表性的表现。
乔治·赫伯特·米德说:动物行动的一些职能范围,如寻求食物,配偶,进攻和自卫,孵卵,游戏行动等等都是意义描写的一种基础。意义是一种体系特征。意义是在特殊形式的周围世界中构成的。(哈贝马斯,1994:10)米德所谓的体系特征是说客观上存在一种体系,语言的意义依赖这种体系。“意义就是社会行动一定阶段中的一种客观的关系的发展。”(哈贝马斯,1994:12)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或机械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体系可能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每一个组织成员在理解语言时并不依赖这个体系,而是依赖自己对体系的理解,而且每个主体的理解是不同的。所以同样一句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通过长期的训练可以使大家的理解趋同,训练是生活中一次次纠错的过程,纠错包括内部的奖惩和外部的冲突,但米德却说这并不包括特殊的例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观念。然后当米德谈到主观的体系和意义时,他把主观的体系和意义当成客观体系和意义的主观化,“象征性的意义是由客观意义结构的一种主观化或者内部化形成的。”(哈贝马斯,1994:11)这样主客观的本末关系就完全颠倒了。
古代哲学基本都是客观唯心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近代主观唯心主义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一场革命。但这场革命的成果至今还只停留在本体论层面,没有贯彻到具体科学当中去,一到具体问题上很多学者都会不自觉地使用客观唯心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思想。哈贝马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批评了米德学说的矛盾:“这是自在的一种事态,但不是自为存在的事态。”(哈贝马斯,1994:11)
埃米尔·杜尔克海姆对于个人意识与集体意识的区别的论述也有同样的问题。杜尔克海姆说:“作为集体的东西,它们通过我们与其他人共有的目的证明我们,正好通过它们,而且也只有通过它们,我们才能够与其他人交往。”(哈贝马斯,1994:75)杜尔克海姆这段话既没说明白,也没抓住重点。集体意识可能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一种自在之物不可能完全被认识。我们所说的集体意识都是我们心里的逻辑构造,是我们对于集体意识的认识。我们认为在某个集体中存在一种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可能是很多人共同的认识,也可能只是领导的意识。集体意识不是与人交往的必要条件,冲突也是一种交往。
杜尔克海姆说:“不能从个人之间的利益指导的任意性,推论出契约的考核性质。”(哈贝马斯,1994:104)杜尔克海姆没有看到利益是价值观的最终标准,是合理性的最终标准,他总想到利益之外寻找标准。宗教信仰等只是表面的标准,利益才是本质标准。杜尔克海姆的这种错误也属于客观唯心主义,太极进化主义以主体的利益为标准,包括认识的标准和价值的标准。
杜尔克海姆强调宗教团体的信仰不同于个人的信仰(哈贝马斯,1994:68),但他没有说清楚有什么区别。集体意识是一个虚构的逻辑构造。每个人的意识是具体的,客观的存在,但集体意识不是一个具体的客观存在。当杜尔克海姆说某个宗教的集体意识时,他说的是在他头脑中形成的一个逻辑构造,是他根据他对多个个人的宗教意识的了解虚构的一种意识。对于同一种宗教,每一个研究者都会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一种关于这种宗教的逻辑构造,其中必然有些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