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构造或逻辑构造的理论并不新鲜,在以往很多哲学著作中都有与逻辑构造有关的内容。例如: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结构主义、建构主义理论、宗教改革理论等等。只不过以往这些理论当中与逻辑构造有关的内容很零散,不系统,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远远不足,并且还经常夹杂很多错误认识。下面对这些理论作一些分析批判。
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中巴尔特认为,文学语言并不指向符号以外的客观世界,否则像“燕山雪花大如席”之类的句子就是荒唐可笑的。巴尔特进而得出结论说:叙事作品中所发生的事从真正所指事物的角度来说,是地地道道的子虚乌有,所发生的“仅仅是语言,是语言的历险,语言的产生一直不断地受到热烈欢迎”。(郑杭生,1988,340)
在《结构主义活动》中巴尔特把结构主义理解为一种重建活动,这种活动的目的就是重建一个客体来揭示对象的功能结构。他说:“一切结构主义活动,不管是内省的或诗的,是用这样一种方式重建一个‘客体’,使这个客体的功能规则显示出来。”“是理智加于客体的”。“这样建造起来的模拟物不是按它所见到的样子来表现世界,正是在这里结构主义是重要的。”(郑杭生,1988,341)
结构主义所说的结构是主观世界的结构,是一个模拟物,或者说是逻辑构造。但巴尔特说的不准确,文学语言有特定的价值,但所发生的并不仅仅是语言的历险。因为语言的历险是主观世界内部的历险和创新的产物,主观世界比客观世界大,其中有情有意有思想。文学语言可以满足人的情感、理解、预测和决策等方面的需要,所以语言的产生才会一直不断地受到热烈欢迎。
在欧洲宗教改革中,改革家们认为,对经文的真正理解不需要教会的独断,也不需要古代经文的训诫式的解释。经文原文有明确的意义,它能从本身即可感觉的文字推究出来。不过经文的字面意义不是在每个地方和每个环节都能明确得到的,因为经文的整体指导着个别段落的理解,而要达到这个整体又只能通过个别段落的累积理解。整体和部分的这个循环关系被路德发展为本文解释的普遍原则。本文的一切细节能从上下文关系中和从整体指向的统一意义中加以理解。(郑杭生,1988,255)
要理解整体与部分的循环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对于个别段落的理解具有很大的客观性,相反,对于整体的理解则需要在多个个别段落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概括。这种整体理解已经脱离了客观的具体的文本,成为一种主观的理解。路德的原则实际上独断地假设了圣经本身是统一体。解释学认为必须使自己脱离一切独断的局限。要摆脱过去的独断是可能的,但要摆脱一切独断是不可能的。
对整体的认识是一个头脑中的逻辑构造,这个逻辑构造是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在读第一段的时候,这一段就是整体,形成一个逻辑构造。读第二段的时候,与第一段的内容结合在一起,构成新的整体,这个新的整体是对原有的逻辑构造的改进。随着读书的进展,整体的内容不断复杂有序,逻辑构造不断改进。每读一个新的段落,整体与这个新的段落的内容都会相互影响。
为了帮助读者了解书的主要内容,每本书的前面都必须有一个简介,这个简介是作者对整体的理解。不管是作者还是读者,对整体的任何理解都是主观的理解,主观的理解虽然不够客观,但很重要,很有价值。并不是只有客观的理解才有价值,客观性不是价值判断的唯一标准。我们看书的时候,需要把一本书看薄,也就是要抓住梗概,需要对其主要内容形成一个比较简单概括的主观认识。
对于世界的理解也包括对整体的理解和对局部的理解,我们的眼睛能看到局部,很难看到整体,整体往往是对局部进行汇总抽象之后进行主观创造所产生的逻辑构造,是比较主观的认识。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有整体与局部的矛盾,所有的整体和局部的矛盾都属于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主观与客观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整体与部分也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在这种辩证统一当中才能获得最大的价值,脱离部分的整体和脱离整体的部分都必然导致价值的极大缺失,脱离主观的客观和脱离客观的主观都必然导致价值的极大缺失。
哲学是对世界整体的认识,相对哲学而言科学是对局部的认识。科学和哲学当中任何单独的发展都是畸形的发展,都必然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古代哲学发达,科学落后,导致生产力低下。现代社会科学发达,哲学停滞,导致信仰危机,邪教盛行。只有科学和哲学的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才能最大程度地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
唯物主义和实在论者认为认识是对客观世界本身的反映,对唯物主义这种主张的反对在科学和哲学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不断出现。建构主义是当代西方哲学的一种思想潮流,属于解构主义的大思潮,虽然“建构”和“解构”这两个名称在字面上相反。建构主义对抗科学主义,张扬人文精神,对科学的真理性全面提出质疑。强建构主义或曰强纲领的建构主义(SSK)主张,科学并不是什么客观知识,而是科学家共同体内部谈判的结果;科学理论是一种社会构造,其合法性并不取决于事实性因素;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自然界仅仅充当微不足道的角色,科学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就像另一个神话故事。拉图尔明称“要消除科学和小说之间的区分”。费耶阿本德的“科学无政府主义”和库恩的“科学研究范式转变”是建构主义的重要理论资源,但建构主义要走得更远。(陈嘉映,2018:6-7)
反实在论者包括劳丹(Larry Laudan)、弗拉森(Bas C.van Fraassen)等。库恩一般也列入这一阵营。另一个阵营被称作科学实在论者,包括亨佩尔、普特南、塞拉斯、厄尔南.麦克姆林等。(陈嘉映,2018:305)鹰派反实在论者Athur Fine声称:“实在论死了。……的确,最近又出现了一些哲学文著,要支起实在论这个僵死的躯壳,给它吹入新的生命。但我相信这些努力到头来只能被视为并理解为哀悼过程的第一场,对死亡这一事实拒不承认的那一场。”(陈嘉映,2018:305)
反实在论者让我们注意,科学在不断改变面貌,从前得出的“科学结论”经常被否定。我们凭什么认为今天的科学结论恰恰就正确反映了客观实在呢?何况,我们不能轻易把这个不断否定的过程视作线性进步,不断地接近实在。很多人赞同库恩的主张,认为科学发展有时是革命性的,是不可共度的范式的转变,于是更谈不上不同科学理论的唯一客观基础了。例如,科学理论中很多看似指称性的名词其所指的东西经常变换得那么剧烈,很难让人相信它们各自始终指的是同一个东西。(陈嘉映,2018:305)
建构主义和反实在论对实在论和唯物主义的反抗是有道理的,客观性不是真理的最终标准。但科学与小说、故事、神话和意识形态不同。科学有更大的客观性,更重要的是这种客观性对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
迪昂倾向于用操作主义来理解物理学,但在《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中,他还是承认,在大量探索后,在各种现象都落入了理论秩序以后,“我们无法不相信,这种秩序和这种组织不是实在的秩序和组织映射出来的图像”。物理学家既无能为这种实在论的信念提供理据,但也无力摆脱实在论信念。他引用帕斯卡的话来总结自己的想法:“我们无能为此提供证明,任何教条主义都无法克服这种无能;另一方面,我们拥有一种真理观念,任何皮浪怀疑论也同样无法克服它。”(陈嘉映,2018:281)这说明只要对真理的问题进行彻底的思考就会发现,实在论不成立,应该认可操作主义或实用主义。最终的困难在感情上,无力摆脱实在论的成见,无力让理智彻底战胜感情。
索卡尔于1996年发表了一篇论文《超越界限:走向量子引力的超形式的解释学》,建构主义和科学主义围绕索卡尔的这篇论文爆发了一场争论。陈嘉映认为,建构主义对科学主义的批判是引错了方向。但陈嘉映也没有准确地说明科学主义的问题究竟在哪?
太极进化主义认为,科学主义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矛盾。第一个是伦理学方面的矛盾,即人本主义与进化主义的矛盾。第二个是本体论方面的矛盾,即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矛盾。
建构主义强调了科学的主观性。相反,科学主义追求客观真实,不讲情面,尽可能地排除人为的干扰,不把人的利益当成真理的标准。这就是进化主义的价值标准。这个价值标准本身没有错误,但不全面。全面的价值标准是个人主义、人本主义和进化主义的对立统一。科学如果只为了研究而研究,脱离人的主观需要,脱离社会生产生活,就没有价值了,就会失去发展动力。
科学主义的本体论立场是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反对主观视角,认为只有客观视角才能看到真理。建构主义与唯物主义不同,强调了认识的主观视角。这两者都不完整,正确的答案是辩证二元主义。辩证二元主义认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都是本原,它们之间是互相包含的辩证统一关系。科学主义只追求客观,就无法解释很多悖论,而且会不断产生新的悖论。而建构主义如果完全否定客观性就无法自圆其说。科学主义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是不全面,而不是绝对错误。但是当科学主义在这两个方面走极端的时候就会变成错误。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区分了摹状词(descriptions)和专名(proper names)。罗素认为,摹状词是通过描述各种属性而指称某物的短语,它所描述的对象并不必然存在。专名不但在语法上是作为主词出现的,而且在逻辑上必然存在一个它所指称的对象。
罗素的这个理论很有价值,但他的定义是错误的。摹状词和专名都是主观世界的内容,都是通过描述各种属性而指称某物的短语。它们是否指向一个客观世界的对象,已经超出了主观世界的范围。语言的对象都首先是主观世界的逻辑构造,专名的对象首先也是主观世界的逻辑构造。在给专名命名的时候往往并不能确定它所指的对象是否客观真实,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证明才能知道。例如,以太是一个专名,但以太到底存在与否,在命名的时候并不能确定。
人的思想是无法超出主观世界的,所以,不能用是否指向客观对象的方法来区分摹状词和专名,只能用它们对人的利益的影响来区分。科学名词一般是专名,艺术名词一般是摹状词,因为科学和艺术给人带来的利益是完全不同的。而且,不能说摹状词没有所指,虽然它所指的内容不一定真实存在,但摹状词仍然有所指。例如,打闹天宫的美猴王是一个摹状词,孙悟空是它所指的对象。虽然孙悟空是虚构的,但离开了这个对象,这个摹状词就没法理解了。
在罗素看来,一个专名如果没有所指,它在一个命题中就没有意义。而摹状词可以没有所指,摹状词的作用是“有助于一个句子的意义,而在单独使用时却完全不具有意义。”罗素的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摹状词在单独使用时也是有意义的,它在客观世界里可能没有所指,但在主观世界里有所指。专名的意义也首先因为它指向主观世界里的一个事物,然后经过证明之后才指向客观世界的事物。不能说一个专名如果没有所指,它在一个命题中就没有意义。由于罗素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竟然荒唐地认为,由于摹状词实际上并没有指称外在对象,因而它不是命题的真正要素,而仅仅是为了语言上的方便而引入命题的,这可以通过用其他方法取消摹状词而不改变命题的意义得到证明。(郑杭生,1988:91)
罗素对于摹状词得到以上结论之后,接着开始对表示类别的词进行分析。因为罗素认为所有的表示类别的词都是摹状词,所以他认为,类并不是命题所断定的组成部分,而只是一种“逻辑的虚构”(logical fictions),是为了使用上的方便而设置的。如果把类看作命题所断定的组成部分,把类自身看作这个类所包含的一个分子,就会出现理发师悖论。罗素试图用逻辑构造取代一切抽象实体概念,从而消除由摹状词描述的非真实对象和理发师悖论。罗素的这种努力肯定是行不通的。理发师悖论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理发师悖论产生的真正原因是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互相包含的辩证统一关系。罗素为了取消悖论,导致了更多的问题。
罗素与多数哲学家一样,总是把虚假的东西当成没有价值的,总是认为各种认识难题都是这些虚假东西的罪过,总想通过排除虚假的东西来解决认识难题。这种成见必然导致它的理论失败。但罗素对摹状词和类等虚假的东西的论述比较详细,这是他的理论当中可贵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