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产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可归结为:
1.某种物质在自然条件下具有自复制的功能;
2.这种物质能适应某种自然环境,即能通过指数增长实现数量的突变。
满足这些条件的物质一定是生命,不管它是否由蛋白质和DNA组成,也不管它是否含有碳和磷等元素,甚至不管它能不能进行新陈代谢。所以这些条件是生命产生的充分条件。
同时这也是必要条件。因为生物的功能虽然有很多,如新陈代谢、生长、发育、应激性等,但不是每一种生物都具有所有这些功能。只有自然条件下的自复制或称繁殖是所有生物都具有的功能。所以自然条件下的自复制是一切生物产生的必要条件。
然后便可引出生命的定义:生命物质(生物)就是一种具有特殊结构且比较稳定的复杂物质系统,这种结构使它具有在自然条件下通过自复制等正反馈运动维持自身结构幸存的功能。
所谓生命力(或称生命)就是依靠自身的功能,保持自身结构幸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