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物自体(自在之物)是意识之外的真实的存在。
过去主观唯心主义之所以遭到唯物主义的激烈批判,主要是因为没有分清我们所想所说的物质与物自体。物自体是经验的来源,但当我们谈到物质的各种属性(例如,食物是否有毒,人生什么病,是好人坏人等)时,我们所想所说的物质不一定是物自体。所有的物质都是意识的组合体,但它是一种特殊的意识。这种意识首先要稳定,稳定性是一种异己性。其次,物质都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意识与物质的区别在于,意识是抽象的或单纯的,不是具体的组合体。
存在包括物质和意识,物质是意识,意识也是意识,因此所有的存在都是意识。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说:对于物质和意识“这两个根本概念,除了指出它们之中哪一个是第一性的,实际上不可能下别的定义。”(列宁选集第二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人民出版社,1960:146.)列宁说的不对,存在可以有定义,因为存在有一个上位概念,即意识。同时存在又是意识的上位概念,它们之间是相互包含的辩证关系。
定义:存在是具有某种属性的认识对象。
存在一定具有某种属性,不存在也是认识的对象,但不具有任何属性。所有的存在和不存在都是认识的对象。
认识的对象也是意识,主体将意识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主体和客体,认识的客体就是认识的对象。认识的主体也是意识,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互相包含的辩证关系。